生科系學士生五年一貫課程申請資格及審查標準
學士班三年級以上學生,於每年三月及十月,向本系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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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書面審查資料:歷年成績單(附名次)、進修計畫書、自傳及其他有利申請之書面資料。
Ø 成績評定方式:書面審查100%。
Ø 最低通過審查標準:7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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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學位資訊
碩士班的課程規劃及課程綱要 <103年度>
一、畢業學分中承認本系碩士班學生於外系碩士班(研究所)修習的學分為選修學分,惟須符合之限制如下:
(一)健康科技學院相關學系碩士班(研究所)開設課程或其他學院碩士班(研究所)與生物科技領域相關之課程。
(二)符合上項要求的外系碩士班(研究所)之選修課程,經所長或指導教授於選課單上認簽者始得承認畢業學分。
二、本系碩士班必須修滿及格必修暨選修課程達32學分以上,通過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規定之各項考試及各系所規定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始可畢業。
三、碩士班學生於畢業前仍未取得相當於”CEFR”B1級之英檢證照者(依本校訂定為:多益550分、全民英檢中級複試….等等),則須修習4學分「實務應用英文一」及「實務應用英文二」課程及格後,始得畢業。
四、本必選修科目表之選修課程,可追溯至104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適用。
五、專業選修為2個學程,至少必須選修其中1個學程,每學程至少應修3個科目,可追溯至104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學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