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成績
Q: 如何申請成績單?
A: 中英文成績單申請程序如下:
1. 直接至自動櫃員機繳費(單學期成績單15元/份(已畢業同學不適用);歷年成績單30元/份),請馬上從印表機領取(約需30秒)。台北校區印表機置於行政大樓(A樓)1樓右側(資源教室旁),桃園校區印表機置於投幣機旁。。
2. 校友不克親自前來申請者,可 託親友或校友會代理申請。
請校友會申請者,請電校友會(TEL:(02)28824564轉2716)或檢附工本費及回郵信封並註明中英姓名、系別、畢業年月、申請格式(彌封或留存)。
Q: 對期中、期末考成績及學期成績有疑問應如何辦理?
A:請自行上網於工作項目下點選電子化表單填點選所需複查之申請表,提出複查。
Q: 成績複查之期限為何?
A: 複查期中考成績之期限為期中考成績公告後兩週內,複查期末成績與學期成績為自成績公告後至開學後一週內。
Q: 如何知道在全班或全系之排名並申請名次證明?
A: 請至系秘書處查詢或至註冊組找承辦人員查詢或辦理名次證明。
Q: 何謂GPA?應如何計算?
A: GPA:學業平均成績以等級點數表示。
大學部成績等級點數:A(80-100分)4點、B(70-79分)3點、C(60-69分)2點、D(50-59分)1點、E(49分以下)0點。
專科部成績等級點數:A(80-100分)4點、B(70-79分)3點、C(65-69分)2點、D(60-64分)1點、E(60分以下)0點。
計算方式:各科學分數與其點數成績之總和除以總修習學分數。
Q: 補考成績如何計算?
A: 期末考試准病假補考者,補考成績在六十分以上者,以六十分為基數,超過部份以五折計算;
補考成績在六十分以下者,按時得分數計算。
考試准公、喪、住院假、產假及特殊事故假補考者,補考成績按實得分數計算。
Q: 更改成績之程序為何?
A: 學生各種成績除經任課教師證明有錯誤,並提案系務會議、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提報教務會議討論通過才可更改。
Q: 期中考1/2與1/3不及格減修如何申請?
A: 註冊組於期中考成績處理完畢後,會將期中考1/2與1/3以上學分不及格之學生名單送交各系。
期中考達1/2學分不及格者,同學可於名單公佈後一週內依本校「期中考後學生申請減修作業要點」申請減修一科或二科, 減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規定之最低學分數,申請減修請填寫申請單經導師、系主任與院長簽名後送註冊組辦理。請於規定時間內經導師輔導後,自行上網提出申請退選,申請確認送出後則不可更改,申請期間若需更改,請上網填寫電子化表單-學生取消減修申請報告書,以便人工修正。
期中考達1/3學分不及格者,若情況特殊,得於名單公佈後四天內透過導師提學系之聯合輔導會議,依聯合輔導會議決議,
專案申請減修一科,減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規定之最低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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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Q: 辦理註冊之程序與時限?
A: 請同學於收到註冊通知及繳費單後,在規定期限內繳費,並持繳費單收據於開學後三日內,連同學生證交由班代表統一收集後至註冊組蓋註冊章,即可完成註冊手續。助貸生請另繳完成助貸手續之繳費單據影本。
Q: 如因特殊原因無法辦理註冊,該如何請假?請假期限為何?
A: 學生因病或特殊事故,不能於規定日期內辦理註冊者,得請親友或同學代辦,如因故需延期註冊,應事先由家長或監護人備函並檢具證明向教務處申請延緩註冊,註冊請假以兩星期為限。
Q: 逾期未註冊之後果為何?
A: 依本校學則第十三條規定,逾期未完成註冊手續者,應令退學。
Q: 有關繳費之問題?
A: 每學期應繳各項費用由出納組印製繳費單並寄發給同學,請同學收到繳費單後於規定期 限內繳費,繳費方式除至指定金融機構繳納(櫃檯繳費、ATM轉帳)外,還可信用卡繳費。如繳費單遺失可至出納組申請補發,或進入網頁學生事務系統,點選各項繳費費用之下,學期選項查詢需繳交之費用,列印並如期繳費。
Q: 延修生之繳費標準?
A: 修習學分數在九學分(含)以下者,繳納學分費,如修習學分數超過九學分,應依一般學生繳納全額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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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
Q: 如何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A: 新生因重病需長期休養或其他特殊事故,不能於該學期開學入學者,得於註冊截止前,檢據有關證明向教務處申請,經核准後,得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另外,新生如註冊前應徵召服兵役時,請檢具徵召令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核准後發給保留入學資格證明書,其有效期間,以學生服役期滿退伍,辦理後備軍人報到後三個月為期。復學時請檢具退伍令到校辦理復學。
Q: 如何辦理休學?
A: 學生因故請求休學,需攜帶家長同意書與學生證,至註冊組填寫學生休學及退費申請單,將申請單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依程序逐項辦理,並經教務長核准後送至註冊組,註冊組將於一星期後寄發休學證明書。
休學申請截止日期為各生學期考試結束前一天。
Q: 休學、退學退費之標準為何?
A:
1.舊生註冊前休學者:免繳費。新生則必須先行辦理註冊後始得申請休學,學費退還三分之二。
2.註冊後上課前退、休學者:學費退還2/3, 雜費及其餘各費全部退還。
3.上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依行事曆計算,以下均同)而退、休學者(1-6週):學、雜費及餘各費退還2/3。
4.上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而退、休學者(7-12週):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 1/3。
5.上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而退、休學者(13週起):所繳各費均不退還。
Q: 休學之年限為何?
A: 學生休學以一學期、一學年或二學年為期(一學年以上者,得每年申請一次)。休學二年期滿,因重病等無法及時復學,得專案申請再予延長休學一學年。若因精神疾病得檢具公立醫院證明,酌情再延長休學一學年。
Q: 如何辦理復學手續?
A: 註冊組會於每學期開學前,發函通知應復學同學,函寄資料有復學通知書、復學申請書、並附上註冊須知及學費繳費單。學生申請復學時應繳交復學申請書,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函及休學証明書,經核准後發還學生證並辦理註冊編班。
Q: 休學後可辦理提前復學嗎?
A: 二年級以上學生可以,請上網點選電子化表單填寫提前復學申請單,經核准後來校辦理復學手續。一年級學生因無銜接學期,是以無法申請提前復學。
Q: 如何辦理退學申請及肄業證明書?
A:
1.自行申請退學者,應檢附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妥申請單,且繳回學生證,將申請單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依程序逐項辦理,並經教務長核准後送至註冊組,上網點選電子化表單填寫所需之證件申請,註冊組填發肄(修)業證書及成績單(此項作業需加蓋關防故請於七天後取件)。
2.辦理肄業證明書需繳交兩吋半身照片(背面書寫姓名、學號、系級)一張。
3.若在校未修滿一學期而無成績及開除學籍者不得發給肄業證明書。
4.公告退學者,亦需來校辦理離校手續並繳回學生證,如需申請肄業證明,則需辦理退學手續。
Q: 如何辦理學生證(IC卡)遺失補發?
A:1.上網點選電子化表單選取證件遺失銘傳一週刊登申請單
2.再選填證件申請表
3.自動櫃員機投幣,繳費收據及照片一張三天後至註冊組領取。
Q: 如何辦理學位證書遺失補發?
A:為簡化證件補發流程,並免除學生登報費用及來回奔波之苦,由銘傳一週提供免費登報服務, 同學只需上網登錄,無需再赴校外付費刊登。凡證件遺失的同學,請先進入銘傳網頁/工作項目/電子化表單/申請表單/選取證件遺失銘傳一週刊登申請單/選取欲申請的證件/送出即可。完成登報申請後,再選填證件申請表,於規定工作天至自動櫃員機投幣,繳費收據及照片一張至註冊組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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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
Q: 何種身份之學生可申請抵免學分?
A: 可申請抵免學分之學生如下:轉系生、轉學生、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之新生。
Q: 如何辦理學分抵免?抵免之期限為何?
A: 請攜成績單正本至系上找系主任或系秘書辦理,應於重考或轉入年度當學期規定之時間內辦理,均以一次為原則,逾期不予補辦。
Q: 抵免學分數之上限規定為何?
A: 轉學生與轉系生轉入二年級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不超過一年級學生得修習學分之上限為原則(至多抵免五十學分);
轉入三年級者以不超過一、二年級得修習學分之上限為原則(至多抵免100學分)。
重考生或重新申請入學,或依照法令規定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之大學新生,在不變更學期應修習學 分數原則下,除依規定抵免大學共同必修科目外,得經系主任審定酌抵部份必、選修學分。並得視其抵免學分多寡編入適當年級,但至少須修業一學年。
Q: 抵免學分之原則為何?
A: 抵免學分之原則,規定如下:
1.科目名稱、內容相同者。
2.科目名稱不同,而內容相同者。
3.科目名稱、內容不同而性質相同者。
內容相同或性質相同與否,由各學系認定之。
Q: 學分數不同可相互抵免嗎?
A: 不同學分互抵後之處理,規定如下:
1.以多抵少者,抵免後,以較少學分登記。
2.以少抵多者,列抵上學期,不足之學分數應補修下學期課程,無法補修另一部份學分者,則由系主任另選性質相近之科目代替。
3.以原校所修相等大學共同必修學分,抵免本校提高部份學分者,所缺學分得免補修,但應以較少學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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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系
Q: 輔系的申請條件為何?
A: 各學系學生一、二年級各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七十分者,得自二、三年級註冊前選定輔系。
Q: 輔系的申請時間、流程及選課規定為何?
A: 申請輔系請於大一或大二下學期學期成績公佈後至註冊前提出。修讀輔系需上網申請並檢附全學年成績單一份經輔系及原系主任、院長簽核後送交註冊組申請。 輔系申請經核准後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選課,請依各系輔導及各系輔系所規定之專業(門)科目選讀課程。
Q: 輔系的學分與成績如何計算?
A: 輔系課程應視為學生之選修科目,與主系課程合併計算成績。其修習學分總數之限制與不及格科目學分數達該學期所修學分總數
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時之處理,均依照學則有關規定辦理。
Q: 修讀輔系之學生,如何取得輔系資格?
A: 選讀輔系學生,應修畢各該輔系所規定之專業(門)科目,已修滿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則於其畢業生名冊、歷年成績表及
畢業證書載明輔系名稱。
Q: 輔系的修業年限為何?
A: 選讀輔系之學生可經延長修業年限二年。
Q: 因修習輔系而延長修業年限者,如何繳交費用?
A: 因加修輔系而延長修業年限,其學期修習學分數在九學分以下者,只需繳納學分費;達十學分以上者,學生應繳交全額學雜費。
Q: 如何申請放棄輔系?
A: 選讀輔系學生因故無法繼續修習者,需上網申請放棄,可於每學期開學後至第十六週止 辦理申請放棄輔系,並可同時申請退選輔系課程。
Q: 放棄輔系後,所修之學分如何處理?
A: 其已修輔系之科目與主系相關者,得視為主系選修學分。前項所稱已修輔系之科目與主系是否相關,由主系系主任認定之。
Q: 已修讀輔系,可否再申請雙主修?
A: 可以。可以同時有一輔系一雙主修,但如是同一學系,一旦取得雙主修資格即會註銷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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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主修
Q: 申請雙主修之資格有何限制,需在何時提出申請?
A: 大學部學生,其前一學年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分以上或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十以內,得自二年級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申請修讀雙主修。
Q: 想申請雙主修是否可自由選擇任何學系為加修學系?
A: 申請雙主修只能選擇性質不同學系為加修學系。
Q: 修習雙主修之學生,要如何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A: 學生修讀雙主修,應修滿本學系規定最低畢業科目學分及加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學分,即可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Q: 修習雙主修之學分數是否併入當學期之總學分數而適用二分之一退學規定?
A: 學生修讀雙主修,其每學期所修科目與學分應合併計算,一併登載於本學系歷年成績表內,其修習學分之限制,不及格學分數達該學期
所修學分總數二分之一時,仍應依照本校學則有關規定辦理。
Q: 如何申請放棄雙主修?
A: 學生修讀雙主修,若因故無法繼續修習加修學系之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與學分時,上網申請,經相關學系主任同意,報請教務長核轉教務處備查後,准予放棄修讀雙主修資格。放棄修讀雙主修資格並預期以本學系修讀學分即可取得應屆畢業資格者,應於本學系應屆畢業年度內最後一學期期中考前提出申請,逾期則延長畢業年限一學期。
Q: 原已修習雙主修之課程學分,在放棄雙主修後,所修之學分如何處理?可抵衝畢業學分嗎?
A: 未修畢加修學系應修全部專業 (門)必修科目與學分者,其已修之科目與學分如已達輔系規定,得准核給輔系資格。其未達輔系資格,
而加修學系之專業(門)必修科目與本系相關者,得視同主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並得抵充主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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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系
Q: 各系要求的轉系條件與其他轉系資訊要如何取得?
A: 各系轉系條件與相關資訊會由註冊組彙整後,公佈在網頁上並發給各系,同學可由系上或至網頁上查看。
Q: 轉系申請時間與程序為何?
A: 申請轉系於每年三、四月辦理,其程序如下: 1.轉系資格標準於1月上網公告,學生於上網申請時,將成績單(轉二年級學生須繳一上成績單,轉三年級學生須繳前三學期成續單)送請原學系轉送擬轉入學系(未附成績單者,不予受理)。 2.在規定時限內,上網申請擬轉入學系,經轉入學系甄審(含筆試、口試)通過,由轉入 學系系主任簽章後,彙轉註冊組。 3.註冊組彙整後,報請校長核定公告。 4.轉系核准後,必須俟下學期成績結算且未達退學標準方才生效。
Q: 何種身份的學生不能申請轉系?
A: 一年級新生、休學中學生、推甄入學生、已轉系一次之學生及應屆畢業生,不得申請轉系。
Q: 申請轉系之年級為何?申請轉入之年級為何?
A: 一年級升二年級各學系學生得申請互轉,轉入二年級就讀。
二年級升三年級各學系學生,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就讀;或性質不同學系二年級就讀。
Q: 轉系學生可否申請原系為輔系或雙主修?
A: 可以,請依相關規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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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課程
Q: 請問課表及網路選課注意事項說明要至何處查詢?
A: 課務組於每學期選課前會將課表及選課注意事項遻明等資料送至各系所辦公室,並於網路上公告。
1.課表查詢:(1)首頁點選中文/課程資訊/開課資料
(2)首頁點選在校生/學生資訊系統/課務資料/開課資料查詢
2.選課注意事項說明查詢:(1)首頁點選中文/行政單位/教務處/最新公告
(2)首頁點選在校生/學生資訊系統/最新消息
Q: 網路選課如何操作?
A: 操作步驟如下:
1.進「銘傳大學全球資訊」
2.點選「中文或在校生」
3.輸入「帳號(學號)及密碼」
4.點選「學生資訊系統」
5.點選「選課」項目之「正常學期選課」,即可進入選課系統
Q: 跨系選課需具備哪些條件及規則?
A: 本系所開設之必修科目或選修科目,學生以在原班或本系修讀為原則,除非重補修課程衝堂,並經本系系主任核可,方得換班或至外
系修讀。選修他學系科目者,請於加退選進行選課。
Q: 課程停開或學分低於下限應如何處理?
A: 課程停開或學分低於下限,於加退選截止後,另外規定改(加)選時間,請同學於期限內至課務組或桃園教務組辦理改(加)選。
Q: 選課有問題如何尋求協助?
A: 可向系上反映、電洽或直接至課務組找承辦人員協助。
Q: 個人選課狀況如何查詢?
A: 1.網路選課期間:請點選「選課」項目之「個人課程查詢」或點選「上課課程表」項目之「查詢選課期間課表」。
2.選課截止後開放查詢期間:請點選「上課課程表」或查看「課程列表」,確認個人選課資料。
Q: 課程大綱與教學計劃如何查詢?
A: 1.首頁點選中文/課程資訊/授課內容
2.首頁點選在校生/學生資訊系統/課務資料/授課內容。
Q: 暑修開課資訊何時可得知?
A: 暑修網路選課須知及課表約在每年4月底~5月初網路上公告。
Q: 本校學生可否至校外選課?校外學生可否至本校選課?
A: 1.依校際選課辦法:「因課程未開或其他特殊事故而影響畢業,得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後進行校際選課。」
2.他校學生申請本校校際選課時,應附原學校同意函,並經本校教務處資格審定合格後方可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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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務
Q: 如何查詢個人考程:
A: 教務處於考前會將學生個人考程公告上網,請學生進入學生資訊系統查詢。
Q: 期中考、期末考時忘記帶學生證,要如何辦理考試專用臨時學生證?
A: 請同學攜帶身份證或其他附照片之證件及照片一張,至試務中心辦理臨時學生證,未帶照片者繳交50元工本費。自行帶照片者免收工本費。
Q: 期中考、期末考請假應如何辦理?
A: 考試期間請假限公、病、住院、喪、產假及特殊事故或意外傷害,需檢附證明文件,專案呈核。因病者須附政府核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書並
蓋有醫院之大印者,請至生輔組請假,經專案簽請校長核准後方為有效。
Q: 期中考、期末考考試衝堂應如何參加考試?
A: 期中考、期末考如有衝堂會顯示於個人考程表上,教務處會另行公佈衝堂座位表,請同學於考試前事先至佈告欄查看衝堂教室與座位,以便
應考。
Q: 補考如何申請及何時補考?
A: 期末考試因重大事故無法應考須至學務處辦理請假手續,並至學生資訊系統點選補考班級科目,已提出補考申請者,教務處將於期末考後次
週週二公佈補考考程及座位,週三至週五舉行學期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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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Q: 被誤點時應如何辦理更正?
A:若遇誤點時,應於點名資料鍵入日期後二星期內提出,可由任課教師上網更正或經教師簽名確認委由教務處更正之。
上述點名更正時間結束後,若因特殊原因提出誤點更正時,需填具點名更正申請表並提出事實佐證,經教師確認簽名後,送交教務處點名單位方可更正,且其受理時間為期一週,逾期或未附佐證者概不受理。
Q: 上課請假應如何辦理?
A: 請依學生手冊內「學生請假規則辦理」。
Q: 何時可查詢缺課時數超過1/3以上名單?
A: 期末考前一週可於學生資訊系統缺課時數超過1/3以上網頁查詢。
Q: 缺課時數超過1/3以上,成績如何計算?
A: 如果某科目缺課時數超過1/3以上,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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