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須於入住十天前告知本會館服務單位 相關住宿訊息,包含:顧客姓名、 團體名稱、入住人數、預定房型、 間數及住客 名單。若有臨時更動, 訂房單位須於三天前告知本會館。 ‧住房時間:下午三時之後 退房時間:中午十二時之前。 ‧自入住時起至翌日中午十二時止計算 為一日,如須逾時使用房間,應事先 與前檯聯絡,逾六小時內者,按半日 費用計算。下午六時後遷出者,按一 日費用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