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請使用100學年度經費 100年9月16日國科會大專生經費核銷宣導會議資料 100年9月16日國科會教師計畫經費核銷宣導會議資料 100年8月25日100學年度經費核銷宣導會議資料 100年8月25日經費核銷送批ONE MORE CHECK單 100年4月15日國科會經費核銷宣導會資料 100年4月15日國科會經費核銷問題集 100學年度預算系統填報及經費核銷說明會資料 100學年度預算系統填報及經費核銷問題集 99年9月2日財務處經費核銷宣導會資料 99年9月2日經費核銷送批one more check單 99年9月2日經費核銷宣導會問與答 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經費核銷重要規定事項及作業釋疑
100年度財務處加強宣導事項: 1.各單位執行校外各項補助計畫,必須確實按計畫項目及規定執行,如有違反規定自行負責 2.各單位所辦活動結束後,應於二週內辦理核銷完畢。 3.各單位欲預支經費,應以當學期為限,不可預支下學期或下一年度經費。 4.當年度所得資料,應於每年12月15日前送財務處。 5.學生辦理休退學費,以當學期為限。
休退學退費標準表
99年度教育部(獎)補助款簡報